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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均已确定!2024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时间一览表
考试知识网 时间: 2024-05-28

2024年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时间共两天,为6月15日、16日,考试题型有客观题和主观题,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一天完成,为6月15日,上午考试时间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14:00-16:30,详情如下:

考试设置。

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管理: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2024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时间一览表

1.一级注册计量师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题型

2024年6月15日

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客观题

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客观题

2024年6月16日

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主观题

2.二级注册计量师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题型

2024年6月15日

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客观题

14:00-16:30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客观题

2024年注册计量师报考要求

(一)报考对象

1.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会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2.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

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各地均已确定!2024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时间一览表

(二)报名条件

1.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符合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2.报考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最低年限相应增加1年。

3.报考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报名流程

1、报名网站

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进行报名。

2、考生注册

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其它要求

(一)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电子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回收。

(二)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三)考生在答题前应仔细阅读试卷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规定的区域内作答。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

(四)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答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考生在考试期间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五年或长期等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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