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难点

2021年淮安国家执业药师职称报考条件,最低学历要求
教师资格考试网 时间: 2021-04-15
2021年淮安国家执业药师职称报考条件,最低学历要求

导读: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获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且须通过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注册成为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证书到底有什么用处呢?

零售药店分级来临,药师缺口增大

零售药店分级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广东食药局印发《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2018年4月15日起,广东省将根据药品零售企业设置条件与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的适应程度,核定的经营范围从小到大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相对应的企业分别简称为一类店、二类店和三类店。

目前市场上的药店47万家,根据最新政策,关于企业分级分类管理,一二三类药店平均需要4-5人,药品营业场所面积每超出开办标准100平方米,需增加1名执业药师。以4人来计算,总共需要接近200万个证书,而拿到证书的有90万人,已经注册的仅仅只有40多万人,执业药师市场缺口巨大。


、执业药师挂证,要严查严惩

其次,《通知》要求,细化落实执业药师配备要求,强化监督检查责任。

各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辖区内执业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队伍实际情况,结合经营品种、经营规模、地域差异以及药品安全风险等因素,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阶段、分区域推进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稳步提升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比例。

各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差异化配备使用执业药师过渡政策和实施方案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过渡期内,各市县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药学技术人员的管理,对药品零售企业按规定配备药学技术人员的情况进行登记,建立相关信息档案。

要落实“四个最严”监管要求,对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对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配备和在岗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尽职履责。

对于不按规定配备且整改不到位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依法查处,并按规定核减其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经营范围。

对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要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撤销其注册证书并坚决予以曝光;还要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执业药师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分为:

药学类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

药学专业知识(二)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执业药师考试科目及类型要求

序号 科目 考试形式
1 药事管理与法规  客观题
2 药学专业知识(一)  客观题
3 药学专业知识(二)  客观题
4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客观题
5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客观题
6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客观题
7 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客观题

执业药师


、中专考生2021年起将无法报考执业药师!

一、成绩有效期限两年改为四年

考试以四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二、针对参加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

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三、针对中专学历考生

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规定)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含免试部分科目的中药学徒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执行,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四、针对免试考生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家庭药师被纳入家庭医生团队

家庭医生团队负责着基层首诊和慢病管理等工作,随着家庭医生团队专业性的不断加强,药师加入是必不可少的,加入家庭医生团队的家庭药师,或许可以成为一种新兴职业发展起来。

不仅如此,国家也即将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从已经发布的《药师法》草案中我们可以感受到,随着《药师法》的出台,药师所拥有的执业权利将得到进一步保障和完善,其社会地位也将逐步提高。


综上所述,执业药师重要性不言而喻,想报名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的小伙伴抓紧时间报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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