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一、执业药师考试的复习技巧有哪些
首先要作好思想准备
不管是哪种考试,要认识到考试的重要性,往远了说它是对自己学过的知识是否掌握多少的一次检验,反映出你学习过程中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往近了说,这个证能不能拿到直接关系到我们之后的晋级、评职称乃至涨工资。所以思想上正确认识了,重视了,你就能全心地投入到复习过程中去。
作好复习的准备
系统复习要有相对集中的时间,复习前将教材、笔记、复习资料准备好。这样,复习开始后,就能集中精力投入。由于工作和家庭的压力较大,想要拿出大量时间系统复习还是有些困难。所以在同事的推荐下我报了好学通网校医师资格的课程,希望能在老师的帮助下短时高效达到复习的最大效率。
复习中要文字图像交替
文字图像交替能利于记忆,加深知识在脑海里的时印象。比如在网校学习的过程中,老师总是会总结一些便于对比记忆的图表,使得记忆不再是单纯的死记硬背。
做些综合题
综合题能反映出你对该学科的知识掌握的全面性。因为一门学科的知识之间都存在着密切联系,如果你做综合题做得较顺利,证明你在系统复习中对该学科的知识掌握是比较完善和系统化复习工作是做得较好的。
二、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10月23日 | 9:00—11: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14:00—16: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
10月24日 | 9:00—11:30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14:00—16:30 |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
三、家庭药师被纳入家庭医生团队
家庭医生团队负责着基层首诊和慢病管理等工作,随着家庭医生团队专业性的不断加强,药师加入是必不可少的,加入家庭医生团队的家庭药师,或许可以成为一种新兴职业发展起来。
不仅如此,国家也即将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从已经发布的《药师法》草案中我们可以感受到,随着《药师法》的出台,药师所拥有的执业权利将得到进一步保障和完善,其社会地位也将逐步提高。
四、执业药师报名条件要求如下:
一、执业药师报名条件:考全科(四科)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执业药师报名条件:免试条件(两科)
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1、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2、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注意: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
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五、执业药师考试试题全国统一
根据国药监人(2019]12号的说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国家药监局负责组织拟定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建立试题库、组织命审题工作,提出考试合格标准建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会同国家药监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应当通过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注册。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未经注册者,不得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六、执业药师挂证,要严查严惩
其次,《通知》要求,细化落实执业药师配备要求,强化监督检查责任。
各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辖区内执业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队伍实际情况,结合经营品种、经营规模、地域差异以及药品安全风险等因素,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阶段、分区域推进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稳步提升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比例。
各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差异化配备使用执业药师过渡政策和实施方案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过渡期内,各市县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药学技术人员的管理,对药品零售企业按规定配备药学技术人员的情况进行登记,建立相关信息档案。
要落实“四个最严”监管要求,对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对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配备和在岗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尽职履责。
对于不按规定配备且整改不到位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依法查处,并按规定核减其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经营范围。
对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要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撤销其注册证书并坚决予以曝光;还要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执业药师每年报名人数出现增加,但是通过率却一直并不高,想要顺利通过考试,还是需要下功夫,本站提供快捷报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