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有哪些改革,这些不能忽视
相信有很多考生都想知道一级建造师改革内容有哪些?今天小编来带你了解一下。
2019年5月3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在6项社会保险经办和12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共18项政务服务中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7月前完成全面启动。
《方案》已经明确: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消防工程师等考试报名时不再提供学历、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施行告知承诺制。需要注意的是未体现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等。
试点时间:2019年6月至11月。6月完成试点准备,7月前完成全面启动,8月至11月持续推进,11月中下旬总结评估。
《通知》要求:要确定适用对象,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以及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等情形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要加强事中事后核查,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加强对申请人承诺内容的核实力度。
要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快建立社会保险领域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发现作出虚假承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纳入黑名单。
要强化风险防控措施,探索建立告知承诺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公示制度。
早在2019年3月人社部发布通知决定取消73项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资格审核:
① 学历证明
② 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以上:①、② 均试行告知承诺制办理。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