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考中心统一安排,2022年医师资格医学综合考试将于2022年8月19-21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根据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考试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考生自考前7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做好流行病学史申报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1)。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向考点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
考生参加考试时需将《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和《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交考场工作人员,每天第一场考试前提交。
(二)请提前申领山东健康通行码,省内考生在通行码申请模块申领,省外考生在来鲁申报模块申领。考生须在考前扫描“2022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山东考区考生行程报备”小程序(须知后附),如实报备个人行程有关信息。
(三)省外入济返济参加考试的考生,需于启程前3天通过微信搜索“济宁报备”小程序向居住地社区、宾馆报备。如所在地区为考前7天发生疫情风险地区,通过“济宁报备”小程序向居住地社区、宾馆进行报备的同时,请至少提前3天到达我市,务必于启程前向考点报备(0537-2315196)。
(四)考生须按规定准备相应数量的有效期内的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或打印“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健康济宁服务号”显示的个人信息完整的核酸检测结果)在进入考场时提交给监考人员。每场次(单元)一交,每场次提交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均须在有效期。
1.考前7天无省外旅居史及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持考前(以准考证考试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2.外省入济返济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抵达济宁市后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提供入济后考前间隔24小时以上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方可参加考试。
考前7天省外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济返济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相对独立的考室参加考试。
3.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要求完成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后,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近期新增感染者较多、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区域,参照中高风险区执行。考前7天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我市后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持入济后考前间隔24小时以上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并在相对独立的考室参加考试。
上述考生应提前向考点和居住地社区或宾馆报备,在按照社区要求落实好我市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后再按要求参加考试。中高低风险区和发生本土疫情省份以客户端、“山东疾控”微信公众号最新发布的《山东疾控近期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为准。
4.考前7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还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方可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5.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须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阴性证明,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6.属于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考前7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有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7天者。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的。
7.其他特殊情况,由专家根据我市疫情防控要求和考场实际进行综合研判。
二、考试当天要求
(一)考生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符合规定要求和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扫描考场场所码,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方可参加考试。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能参加考试。
(二)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须由考场南门入场(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77号)。请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场,以免影响考试。
(三)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考试全程须规范佩戴。自行准备若干副未拆封一次性乳胶手套,一场一副,考试过程中佩戴一次性乳胶手套进行鼠标键盘操作。
(四)考生入场应服从考务人员管理,候检时保持适当距离,避免人员聚集。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场,按考室、座位号就座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准提前离场。
(五)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就诊”等相关处置。
三、其他要求
(一)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如违反相关规定,需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请考生务必于2022年8月12日17:00前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如实报备行程信息。如报备后行程发生变化,请及时在报备系统内据实变更信息。
(四)考点咨询电话:0537-2315196
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期内身份证、准考证、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